创业培训(含网络创业培训)一、政策内容 各类院校(含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家庭子女、脱贫人口、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先行垫付培训费的,按规定将培训补贴拨付至培训人员银行账户。 二、补贴标准 GYB(3天课程)培训300元/人次;SYB(7天课程)培训1200元/人次;SIYB(GYB+SYB,10天课程)培训1500元/人次;网络创业(7天课程)培训1500元/人次。 三、提交材料 申请创业培训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创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四、办理流程 创业培训机构持相关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经人社局、财政局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在30个工作日内向培训人员或培训机构、企业拨付培训资金。 五、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吉林市就业服务局:0432-62047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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