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一、政策要点 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条件范围 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资金标准 按企业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四、申请要件 1.单位(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核表四份(登录http://www.jlsjycy.cn网站,在“信息公开→办事指南”中下载); 2.单位(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金额汇总表四份(登录http://www.jlsjycy.cn网站,在“信息公开→办事指南”中下载); 3.吸纳人员身份证(毕业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4.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 5.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需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办理流程 补贴按季度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持申报材料于每季度末25日前向企业注册地所属区就业服务局提交申请。 六、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船营区就业服务局 0432-66097810 昌邑区就业服务局 0432-62444445 龙潭区就业服务局 0432-63049350 丰满区就业服务局 0432-64650915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2-64798036 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2-6210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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