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士研究生 40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马克思主义哲学(二级学科)、政治经济学(二级学科)、法学(一级学科)、历史学、政治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专业,并且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均为哲学(一级学科)、法学(一级学科)、政治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具有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具有专业技术正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10000-15000元/月 1.全职引进,事业单位编制; 2.一次性提供安家费(含购房补贴)45-6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40万元。 3.享受校内博士津贴1.2-6万元/年。 4.十三个月工资,五险二金,带薪寒暑假。 5.无职务博士研究生直接认定为中级职称、校内副教授待遇。 6.协助申报省人才,按人才类别申报安家费15-150万。 7.按吉林省人才政策,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子女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