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 电气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核科学与技术 控制科学与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 化学工程与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 土木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商管理 机械工程 数学 统计学 物理 外国语言文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 政治学 政治经济学 中国史 体育学 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副高职称不超过45周岁,正高职称不超过50周岁。 1、正式编制; 2、校内聘任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3、提供可居住3年的过渡期居住房1套; 4、一次性提供安家费用20-100万元: 40-100万元:电气工程; 35-80万元: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30-70万元:控制科学与工程; 30-60万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 25-60万元: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20-60万元:信息与通信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核科学与技术; 20-40万元:工商管理、数学、英语语言文学、体育学等; 被认定为吉林省E类及以上人才可额外获得15万元以上安家费。 5、提供科研启动及仪器设备配套经费5-10万元; 6、享受校内博士津和校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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