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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朋友,欢迎您加入 www.jlsrc.com 个人会员,吉林市人才市场网站将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简历管理服务,并根据您的需要优先推荐相应职位,优先使用其它服务。------ 请您仔细阅读《会员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在吉林市人才市场(以下简称市场)建立并实行网上会员制,根据人才市场管理法规和信息 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市场实行网上会员制,旨在拓展市场服务功能,加强与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的紧密联系,开展 网上人才交流,为单位择人与个人择业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第三条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内外各类企事业单位,承认本章程,均可申请入会。 第四条 会员由用人单位会员组成。用人单位会员是指以招用人才为主要目的而入会的单位。 第五条 市场为会员单位提供优先、优惠服务。优先是指市场简化办事手续,为会员单位及时提供服务; 优惠是指市场按现行收费标准,为会员单位提供优惠或免费服务。 第六条 吉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网上会员制的统一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会员权利 第七条 各种类型用人单位经申请均可成为信息网络会员,网络会员可任选一年期、半年期、三个月、 一个月四种服务方式。 会员单位可享受的服务: 1. 会员单位可以通过市场信息网及其合作的新闻媒体,优先免费发布招聘人才信息(在网上保存时 间不超过会员期限); 2. 会员单位可以通过市场信息网和信息库,优先免费查询求职人员信息资料; 3. 会员单位可以通过市场信息网以及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优先获得市场提供的人 才政策业务咨询和网上信息等服务; 4. 会员单位在网上刊发本单位的业务广告,可以享受市场提供的优先和优惠服务;一年期会员单位 享受在首页免费发布图片招聘广告服务。 5.会员单位享受系统提供的人才需求与求职信息的自动匹配功能。 6.会员单位可将招聘信息在吉林市人才市场信息部招聘信息栏、市场大屏幕上发布,享受代理招聘 服务。 7.会员单位可以优先享受市场提供的以下服务: ⑴办理招聘广告审批手续; ⑵参加人才交流会和市场集市日等招聘活动; ⑶委托市场招聘人才; ⑷推荐各类人才; ⑸进行人才素质测评; ⑹参加人才市场举办的学历教育班和短期培训班; ⑺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等业务; ⑻办理从外地引进人才业务; ⑼办理聘用制干部审批及同城变更工作单位审批手续; ⑽办理兼职和离退休人员聘用审批手续; ⑾在人才市场办理其它有关业务。 第三章 会员义务 第八条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与地方的人才市场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有关人事人才政策,维护人才市场秩序,接受 人才市场的管理; 2.根据业务需要,定期向人才市场报送有关信息资料,并保证信息的准确、可靠和及时; 3.经常性地向人才市场反馈服务情况,对人才市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严守本会员的信息密码,不得转借个人或其它单位,不作其它用途; 5.根据收费标准和会员期限,向人才市场交纳会员年费。 第四章 入会与退会 第九条 单位单位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招聘简章(包括单位简介、招聘 岗位、人数、条件、待遇及其他规定要求等),机关事业单位出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 复印件、招聘简介,外地企事业单位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当地市(地)级人才服务机构 签发的《赴外招聘批准书》;填写入会登记表和协议书;按规定交纳会员费,经吉林市人才交流 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并签订入会协议书后成为网上单位会员。会员期满再入会的,需重新办理入会 手续。 第十条 会员在市场活动中如有违反本章程规定,经提示不能按期改正,或已丧失会员条件的,市场有权 暂停或取消其会员资格,并且不退会员费。 第十一条 会员严重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法津、法规的,市场可以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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