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工委关于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
安
排 意 见
各党支部:
按照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吉林市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工委决定从现在起组织所属各支部流动党员开展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现对学习做如下安排: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大”是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同志的报告对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进行了全面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大会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结果,体现了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为新时期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供了更加科学的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广大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对于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找准党员在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目标任务中的位置和着力点,发挥好党员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突出重点,全面准确地把握十七大基本精神
党的“十七大”精神,内容十分丰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在学习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主题。二是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三是要深刻领会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四是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五是要深刻领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六是要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七是要深刻领会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任务。
三、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具体安排
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各支部要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好学习。通过学习“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奋发作为,使党员素质有新的提高,工作作风有新的改变,党员作用有新的发挥。对于年底前学习安排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专题部署(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根据党工委学习安排意见,各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将计划通知到所有党员。支部学习计划上报党工委办公室一份。
第二阶段:集中学习,个人精读(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各支部根据条件采取集中或分散的方式,组织党员对“十七大”报告和修改后的党章原文进行精读,在学懂、学深、学透上下工夫。
第三阶段:专题研讨,交流体会(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各支部要结合党员的特点组织学习专题研讨,可采取召开研讨会、座谈会、网络交流、信函交流方式交流学习体会。要求每名党员都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党工委在网上开辟流动党员学习“十七大”精神交流园地,定期发表流动党员的体会文章并开展评比活动。适当时机党工委组织学习辅导,邀请专家学者举办辅导讲座,各支部派代表参加。
四、学习的几点要求
(一)要保证时间,各支部要对每位党员的学习时间提出明确要求,每周集中学习或自学的时间应不少于一天。
(二)要保证内容,各支部在学习计划安排上,要对每一阶段的学习内容做出详细安排,保证“十七大”精神的每个方面都为党员所了解、所掌握,全面把握和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
(三)要保证人员、各支部要根据流动党员的特点,合理组织好学习,想办法将学习计划、学习要求、学习内容通知到每个党员,要求每位党员都要积极、自学地参加好学习,并从学习中得到收获。在学习上每个支部都应做到不留死角。
(四)要保证重点,对学习中应着重领会和掌握的重点问题,各支部要组织好专题研讨,并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归纳研讨成果,形成体会文章,并及时通过网络和传真,或采取信函方式向党工委汇报。
吉林市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党工委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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