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沿江公证处是经司法部同意,由吉林省司法厅于2018年3月27日批准设立的新型公证机构,本着公证处作为国家法律证明机构的性质不变、公证员行使国家证明权的身份不变、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不变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对外独立承担责任,是吉林市唯一的公证体制改革试点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