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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吉林省选拔参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自: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表时间:2021-07-15


  吉人社函〔2021〕110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部门),吉林省博士后设站单位、省内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在大赛总决赛现场同步开展博士后工作成果展示、博士后人才交流和科研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为全面做好吉林省参加大赛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引领、公平公正、高效节俭、绿色安全的比赛理念,通过举办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建设博士后创新创业的高水平交流展示平台、吸引人才开放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培养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有效渠道,激发博士后创新潜能,释放博士后创业活力,有力推动产学研融合和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

  二、大赛主题

  博采科技精华、创新引领未来。

  三、赛事安排

  大赛总决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4个组别。

  (一)比赛时间。6-8月开展比赛报名,9月中下旬拟组织省内预选赛,确定参加大赛总决赛的项目,11月中下旬大赛总决赛。

  (二)比赛地点。大赛总决赛在广东省佛山市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三)比赛项目。按大赛总决赛要求,创新赛、创业赛组别划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节能环保以及其他产业领域等8个专业领域进行比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不划分专业领域。

  (四)参赛方式。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自愿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注册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报名材料,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

  (五)参赛人员条件。参加创新赛、创业赛核心成员至少有1人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海外(境外)赛核心成员至少有1人在报名截止前仍在海外(境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工作,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拟在国内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工作程序

  各地区、单位(部门)组织参赛报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筛选组队并代表吉林省参赛。

  五、重点工作内容

  (一)参赛项目征集。请各地区、单位(部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55号)要求做好参赛项目的征集工作,组织好符合条件的团队及人员报名参赛,并将本地区、单位(部门)报名参赛情况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馈。(网上报名截止时间8月31日,见附件1人社部函〔2021〕55号)

  (二)大赛揭榜赛项目需求。请各地区、单位(部门)结合单位(部门)实际情况组织填报《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项目需求表》并于7月15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统一汇总上报大赛执委会。(见附件2博管办〔2021〕182号)

  (三)博士后成果展示。根据大会安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在大赛期间单独设立博士后工作成果展示专区,集中展示近年来我省博士后工作取得的各项成果。请各地区、单位(部门)认真总结汇总本地区、本单位相关博士后工作成绩、优秀成果、先进典型等文字材料、照片、实物等素材。于8月31日前报送有关材料的电子版。(见附件3博管办〔2021〕183号)

  (四)人才交流与科研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一是在总决赛现场设置专门区域,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开展招收博士后进站、招聘出站博士后等活动。二是在总决赛现场设置专门区域,为博士后科研成果持有方、技术需求方以及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等提供精准对接平台。具体包括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对接洽谈、博士后创新创业产品展示交易、博士后创新创业服务展示推介、博士后直播带货专区等。请各地区、单位(部门)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组织填写《博士后人才需求信息表》和《博士后科研成果对接活动参加单位推荐表》于8月31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择优遴选4-5家有博士后人才需求的单位参加大赛总决赛现场交流活动。(见附件3博管办〔2021〕184号)

  六、激励政策

  (一)大赛总决赛激励政策

  1.创新赛和创业赛组别,对获得大赛总决赛各专业领域前50%的项目,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胜奖若干。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

  2.海外(境外)赛组别,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胜奖若干。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

  3.揭榜领题赛组别,根据需求发布及参赛应征情况,颁发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若干。

  给予金奖、银奖、铜奖适当奖励。对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二)吉林省激励政策

  1.2021年度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工作重点并优先向参加报名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倾斜。

  2.在吉林省内注册的企业组织参加大赛的,符合条件的,可以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报名参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吉林省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

  3.入选参加大赛总决赛的省内企事业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优先申报相应职称评审;优先申报相应人才称号。

  4.报名参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吉林省内创办企业,享受所在区域的创业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贷款贴息支持。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积极参加工作成果展示、人才交流和科研成果转化对接活动,安排专人负责,按要求按时限报送每一项活动材料。

  (二)请各地区、单位(部门)要加大对获奖项目和人员的支持力度,为报名参赛的项目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支持,为参赛创造便利条件。

  (三)请各地区、单位(部门)要认真研阅国家人社部、全国博管办关于大赛的相关通知,注意申报表格、材料填报、报送时间等事项具体要求,所填写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指导好参加大赛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注意按要求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材料。其他参加展示和交流等活动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均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汇总上报。

  (四)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由有关单位承担。大赛总决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

  (五)请各地区、单位(部门)于7月15日前将负责本单位大赛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家和博士后工作处。(联系人:姬常富 电话:0431-88690703 电子邮箱:2674629639@qq.com)

  附件:1.《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55号)

  2.《关于征集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赛项目需求的通知》(博管办〔2021〕182号)

  3.《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博士后工作成果展示的通知》(博管办〔2021〕183号)

  4.《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人才交流与科研成果转化对接活动的通知 》(博管办〔2021〕184号)

  相关附件请于中国博士后网站公告栏下载(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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