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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起,我省户政19项业务不再提供纸制证明

来自:互联网    发表时间:2019-03-08



  •   2018年以来,省公安厅户政总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积极适应广大群众对高品质政务服务的新需求,坚持刀刃向内、大胆改革创新,聚焦“减负”,全面落实户籍、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办理减事项、减材料、减时间要求,重新修订业务办理规范,大幅精简群众办事材料手续、压缩审批办理时限。聚焦“联动”,全面落实“数字吉林”“数字政务”“数字窗口”要求,积极推动跨部门信息资源整合,加强部门信息网上认证,让“信息流转”代替“群众往返”。聚焦“提速”,全面改造现有业务办理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前置审批新模式,推动户籍业务办理“只跑一次”向“立等可取”和办事“零跑动”转变,着力打造户政“只跑一次”改革升级版。

      根据省公安厅推进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安排,3月4日起,全省公安户籍窗口全面启用新版业务办理系统。今后,省内居民办理购房落户、夫妻投靠落户、大学生落户以及变更婚姻状况、学历信息等19项户籍业务的,凡是能在政府相关部门数据库中核查到相关信息的,一律不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例如,过去办理购房落户需要到派出所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今后只要能在房管部门数据库中查询到不动产登记信息或购房合同备案信息并确认为群众本人申办业务的,无须再提供房产证等手续,直接“零材料”办理。

      此外,我们还对原有的内部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全面优化。今后,群众办理审批类业务时,只要提供的证明信息能通过网上校验核实的,业务办理系统直接进行后台审批,不再需要民警人工审核。大学生落户、招工落户等业务从窗口受理到办结全部实现“立等可取”。

      对于因个人原因无法到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可通过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办理的业务种类并根据提示填写相关资料信息,经系统核实校验无误后直接完成业务办理。业务办结后,群众可根据本人需要将新办理的户口簿、迁移证等证件邮递到户或持本人有效证件到窗口领取,真正实现了百姓办事“零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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